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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卫生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贫困山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质量,改善山区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任务,以我省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项目为基础,有计划地组织三级医院和医学院校的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到山区县挂职锻炼,帮助贫困山区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促进山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12年起,三年为一个帮扶周期,每年选派30名左右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全省贫困山区县卫生机构挂职帮扶服务,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提高山区县的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素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卫生事业的均衡发展。
  三、服务形式
  每年从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院校选派年资5年以上的中级职称或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分派到山区县卫生医疗机构帮扶服务,挂职任院长助理或副院长职务,选派人员原则上为卫生专业技术干部。为培养年青优秀卫生管理后备干部,将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工作的人员选派工作与省卫生厅优秀年青干部锻炼相结合。从省卫生厅直属单位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年青卫生专业技术干部到山区县医疗机构挂职任副院长,从省卫生厅机关选派优秀年青科级卫生管理干部到山区县卫生局担任副局长职务。
  四、选派人员条件
  选派人员要求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发展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卫生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条件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年青干部和后备干部,优先考虑;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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