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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办〔2012〕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广东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2012年广东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妇幼保健、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认真实施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妇幼安康工程,努力推动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和健康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实施方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免费向辖区群众提供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大力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项目执行效能。
  (二)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做好2009-2011年项目实施总结,完善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农合政策衔接,优化叶酸发放管理模式,扩大“两癌”检查项目覆盖面,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与妇幼保健常规工作有机结合。开展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和项目督导,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执行能力。
  二、贯彻两纲,全面推进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开展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二级妇幼保健院)》。做好2012年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专项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省级复核工作。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契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宜的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突出强基层,建机制,加强妇幼保健体系网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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