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公布“甘肃省建设工程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备案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甘建科[2012]89号)
各市(州)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不断推进我省建设科技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根据《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和《
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对甘肃省建设工程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进行备案的通知》(甘建科[2010]105号)要求,我厅委托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组织了甘肃省第二批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备案项目评审活动,经专家评审,省建设厅审定,现将评审通过的第二批备案项目目录(具体见附件)予以公布,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公布的备案项目,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颁发《甘肃省建设工程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备案证书》(以下简称《备案证书》)。
二、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采取可行的措施推广应用已备案的先进技术和新产品。
三、我厅对备案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备案的新技术新产品质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备案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并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各使用单位及时反馈应用情况。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取消备案资格收回《备案证书》。
四、“甘肃省建设工程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备案目录(第二批)”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公布,供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