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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郑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抓好基础工作,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
  (一)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建立与部门预算同步调整的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采购,严禁配备明显超出机关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
  (二)完善对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管理。加强对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项目实施跟踪督查,重点检查投标优惠率、服务承诺执行和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情况,全面掌握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加强对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监控,引入网上竞价机制,切实降低采购价格。
  (三)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和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
  (四)加强对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组织对县(市)区基础和基层管理工作检查,大力推进县(市)区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促进县(市)区级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加强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对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当事人的专项检查和定期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
  七、强化调研宣传,积极营造依法采购的良好氛围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政府采购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难点、焦点等具体问题选择调研课题,深入到基层、深入到政府采购当事人中去调查分析,挖掘政府采购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研究提出适合我市实际情况政策建议,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各级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级网站、报刊、板报等多种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政府采购改革成效,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扩大政府采购工作的影响力。
  (三)重点抓好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和政策法规的宣传,使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和政策执行效果,进一步推动政府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八、提高人员素质,着力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府采购培训,开展政府采购监管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等法规制度、操作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做好对评审专家的日常考核工作,明确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评审内容、评审纪律及违规评审情形所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等问题,以严格约束专家评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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