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药强市建设。
构建完善以省、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区(县级市)中医院为骨干,镇村、社区中医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预防、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建设名院、创建名科、培养名医”工作,重点推进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抓好中医药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2、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
区(县级市)中医医院要建成中医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医医院,成为辖区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加强区(县级市)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适用人才的培养,造就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基层中医骨干。开展面向基层人才的中医药基本知识、技能与适宜技术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基层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继续推进各区(县级市)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广州市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3、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
在越秀区、荔湾区、黄埔区实施“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其他各区(县级市)建立“治未病”健康促进示范点工程,逐步建立全市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大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以及运用中医体质辨识开展养生保健,区(县级市)中医医院设立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配备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和设施,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开展中医药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精神卫生干预、老年保健等方面的特色服务。
(七)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以统筹规划、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惠及居民、服务应用为原则,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市、区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卫生信息化在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医疗业务、公众服务及综合管理的深入应用。满足居民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预约挂号,享受连续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服务需求,并参与个人健康管理。以远程会诊、远程教育等方式,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医院之间、城乡之间能够共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平性。基于信息化技术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流程,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减少重复检查、减少差错,降低费用提供手段,为居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保障。为卫生管理和决策提供数据平台,提高卫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四、重点工程
(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点工程。重点加强区(县级市)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实施《广州市精神卫生规划(2011-2015)》,从化市、增城市和花都区各规划建设1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在辖区内综合医院开设有病床的精神科。推进广州市镇(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设,重点在番禺区、萝岗区、白云区和南沙区实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二)卫生应急体系重点工程。建设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并与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应急平台实现对接。市十二医院建立核辐射医疗救援中心。统筹建设公共卫生专业物资储备库。
(三)医疗急救体系重点工程。重点加强农村地区急救网点建设,在急救半径相对较长的地段,如白云区钟落潭镇、江高镇,萝岗区九龙镇,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北部山区镇等地增设急救站点。建立院前急救专业化队伍和培训基地。在全市每个区(县级市)建立固定采血屋,增建若干流动献血车固定停靠点。
(四)妇幼保健服务体系重点工程。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白云、黄埔、花都、番禺、从化及增城等6个区域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救治中心建设。
(五)卫生监督执法体系重点工程。推进我市镇(街)卫生监督分所建设,逐步形成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卫生监督网络。
(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工程。一是落实《广州市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0-2012年)》,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二是实施《广州市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七)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工程。一是启动包括市中医医院新址、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扩建、市第八人民医院迁建二期、市精神病医院江村院区扩建、市红十字会医院住院综合楼、市皮肤病防治所住院部建设、市胸科医院门诊楼建设、广州呼吸中心建设、广州市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大楼建设、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扩建等一批重大医疗设施项目建设。二是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导向,加快花都、南沙、萝岗、番禺、从化、增城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八)卫生信息化重点工程。完成“2521工程”,建设市、区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医疗业务、公众服务及综合管理等五大领域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两大数据资源库,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信息专用网络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卫生行政管理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合理界定卫生管理事权,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编制、资格准入管理、规范标准制定、医疗服务监管、行业绩效评估、行业信息发布等监管职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卫生宏观调控和全行业管理。打破现有按部门和行政隶属关系形成的条块分割、布局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体系,充分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
(二)建立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将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严格界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严格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创新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完善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行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多点执业。
(三)完善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