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卫生应急体系。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区(县级市)建设。积极推进街镇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卫生应急能力与水平。建设广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会商决策、指挥调度和总结评估等功能。
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继续推进紧急医学救治基地建设,重点建立核辐射医疗救援中心。组建综合、创伤、传染病、化学中毒、核与辐射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六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组织开展系统培训、演练和生存技能训练,提高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制定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方案和目录清单,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统筹建设公共卫生专业物资储备库。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评估制度,提升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
4、强化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广州地区急救指挥联动体系,实现番禺、花都、从化、增城的急救指挥系统与市急救指挥系统联网。完善院前急救网络体系,加强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急救网点建设。制定和完善120网络医院急救站建设标准,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加强急救车辆、设备配置,建立无线数字集群通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设呼入“120”移动电话定位功能。
完善采血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献血量和献血人次的增长水平不低于医疗服务需求的增长水平,在全市每个区(县级市)建立固定采血屋采集全血,进一步增设流动献血车固定停靠点。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不断巩固和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保持我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志愿者,确保我市临床应急用血需求。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质量监控和管理。
5、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政府主办、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管理规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市、区(县级市)、街(镇)、居(村)四级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业务用房、设备配置、人员配置、科室设置等方面达到标准化要求。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学科、人才和服务能力建设,落实保健人员编制和群体保健工作经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农村地区助产机构产儿科建设。加强区(县级市)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重症儿童救治中心的建设。以实施《广州市母婴安康行动计划(2011-2015年)》、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和广州市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抓手,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6、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我市镇(街)卫生监督分所建设,承担本行政区域的卫生监督和行政执法任务,重点建设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卫生监督网络,扩大卫生监督覆盖范围。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执法装备条件,加强卫生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力度,落实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和检测工作。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做好职业病前期预防、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管,把农村学校卫生作为重点,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监督标准体系,加强对放射诊疗、医疗机构执业、传染病防治、血液安全等卫生监督,深化打击非法行医,取缔无证医疗场所和无证游医,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
7、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
继续实施《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按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城乡统筹的原则,以网格化分片包干的形式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同步组织实施,免费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慢性病预防控制、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乙肝疫苗补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提供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艾滋病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适时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起免费为全市适龄儿童实施窝沟封闭项目,2012年起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水痘疫苗。强化流动人口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实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经费核拨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数量、质量相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1、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将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或改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和实施《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2011-2015年)》,确保每个街道所辖范围或每3-10万人口有1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补充,构建城市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分级诊疗、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居民健康责任医师团队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转变服务模式,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新格局。
2、进一步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
以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进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比例和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建立以健康管理为核心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到2015年,构建和完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清晰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100%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完成标准化建设,100%镇卫生院设有全科医学科、中医科和中药房。结合中心镇建设同步推进中心镇卫生院建设。大力推进镇卫生院举办村卫生站,全面实行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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