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有关情况的函
(穗发改函〔2012〕139号)
市委创先争优办:
根据你办《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穗创先组发〔2012〕1号)(下称《通知》)要求,现将我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我委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了《市发展改革委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工作方案》,并由机关党委召开会议布置有关工作,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对照《通知》,按照我委制定的群众评议工作方案,严密组织、认真部署、严格程序、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做好群众评议工作。
一、党支部接受群众评议工作情况
我委党支部总数15个,其中5个是离退休党支部,按照要求,离退休党支部不在评议范围之内,因此参加并已接受群众评议的党支部为10个,评议结果如下: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满意为10个;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满意为10个;承诺践诺情况:满意为10个;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满意为10个;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满意为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