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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上报河南省2012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上报河南省2012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的通知
(豫工信运行〔2012〕9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要求,2012年继续开展河南省百强和百高企业评选工作,入选企业将享受《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百强和百高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1〕5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百强和百高企业(以下简称“双百”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充分发挥规模效益百强企业和高成长性百高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以典型激发干劲,激励和鞭策更多的企业努力进取、勇于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尽快形成一批有较强辐射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市场竞争主体,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为实现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准确采集企业相关数据,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采用统一的认定内容、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

  (二)企业申报、专家评定与主管部门认定相结合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评定。

  (三)动态管理原则。根据省政府要求,“双百”企业实行动态评定,每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河南省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企业集团)均可参加评选,凡是集团成员单位的法人企业不再参加重复评选。

  各省辖市推荐上报企业时,应把握以下条件:

  (一)百强企业条件:

  1、主营业务收入高;

  2、上缴税金多;

  3、主要经济指标(主营业务收入、税金、利润)稳步增长;

  4、在本行业影响力大;

  5、在产业集聚区中起龙头带动和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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