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新材料产业。广州以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为核心,发展优势特色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新材料创新平台、改性塑料生产基地和碳纤维生产基地,形成国家级新材料产业重要基地。深圳加快建设电子信息材料、纳米材料、二次电池材料、超材料(新型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基地。珠海重点发展有机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品、二次电池材料产业基地。汕头重点发展新型锆材料、高端锆产品,特种玻璃、超净高纯电子化学品、云母新材料等产业。佛山依托国家火炬计划佛山新材料产业基地,重点建设高端金属结构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和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韶关重点建设先进金属材料、高性能稀土材料、特种功能涂料、环境友好材料产业基地。河源重点建设稀土发光、硬质合金及新型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基地。惠州重点建设新型显示材料、二次电池材料、稀土金属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东莞重点建设电子基材研究生产基地和半导体照明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二次电池材料产业基地。中山重点建设新型电子材料、特种功能涂料、环境友好材料产业基地。江门重点建设纺织化纤、新能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基地。茂名重点发展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肇庆重点建设高纯稀土、电子功能材料、稀土金属功能材料产业基地。清远重点建设光电子材料、高纯度稀土材料以及轻质高强度结构型材产业基地。云浮重点建设纳米级粉体材料、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五、主要任务
(一)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1.加强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国内外布局,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大力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力度,积极推进重大装备应用,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校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扶持计划,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以广州和深圳两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为依托,不断完善有利于产业创新的软硬件环境,吸引和承接跨国公司研发中心新一轮转移。集中资源建设和完善一批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在广东布局。
3.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完善派驻企业科技特派员长效机制,实施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提升工程和示范企业行动计划。加强省部(院)产学研合作规划和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支持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广东企业共同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专项。完善省部(院)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加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基地和开发基地的建设步伐。
4.强化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贯彻实施《
广东省专利条例》,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加大行政和司法执法力度,打击违法侵权行为。探索建立技术、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机制,加快知识产权转化,推动核心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加快建设国家专利信息服务区域(广东)中心和全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态势分析与知识产权预警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业、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建立运营专利池和专利联盟。建立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企业主持或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争取新兴产业领域标准制修订话语权。进一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及应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涉外援助工作,为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争端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创造良好的法律支持环境。加快国际化认证体系建设,及时跟进国际产业标准,推动新兴产业领域先进标准体系和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SC)建设。
(二)骨干企业培育工程。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产品档次高、科技含量高、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骨干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龙头企业,做强一批有一定优势的重点企业,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好的创新型企业,带动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
1.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计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集中资源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发展初具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评估指标体系,激励骨干企业增强创新主体意识,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抢占产业价值链高端。
2.建设骨干企业重大项目。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引导投入,支持骨干企业实施一批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布局、带动作用强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和资源整合作用,以商招商,以完善产业链为导向,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在广东进行重大项目投资。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项目承担主体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培育计划。
(三)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通过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产业空间集聚,通过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建设促进产业发展载体集聚,通过专业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产业集聚环境,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加速集中集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集聚区和产业基地,努力在若干领域取得突破,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