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苏人社函[2012]75号)
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苏苏美达集团公司及六家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请示》(苏美达[2011]287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及江苏苏美达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机电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为:(一)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层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专职司机;(二)实行年薪制的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子公司负责人;(三)从事国际业务人员;(四)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技术服务人员;(五)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长途运输人员。上述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请你公司及其6家子公司严格按照《
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