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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通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的通知
(围政通〔20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部门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优先、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对于贯彻落实中央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指导我县水利建设和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我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利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对水利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县情、水情,重新调整了“十二五”水利规划盘子和工程布局,确定了我县水利建设主要任务和目标。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并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

  一、基本情况

  围场县位于河北省最北部,地处滦河、辽河发源地,是京、津、唐重要的水源地。全县总面积9219.72平方公里,总人口53.5万,其中农业人口44.4万。

  (一)河流、水系

  围场县境位于滦河、辽河两大水系的上游。其中滦河流域6415.07平方公里,辽河流域2804.65平方公里,分别占全县总面积的69.6%、30.4%。滦河支流有伊逊河、蚁蚂吐河、小滦河;辽河支流有阴河、乌拉岱河和舍利嘎河,县域没有过境水。全县流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河道218条,长17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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