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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完善深圳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二)申报数据报送以结算账户为单位,满足以下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数据,否则为无效申报数据:
  1、结算账户、股份托管单元填写正确;
  2、证券账户为有效证券账户(证券账户状态正常且为合格证券账户);
  3、申报数据中,对于每种债券,每个投资者证券账户(含专用账户“0088888888”)持有数量加总,应与托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该托管单元下该债券的总量一致。其中,每个投资者证券账户已经质押入库的债券数量不能超过其债券持有数量。每个投资者证券账户已经质押入库的债券数量加总,应与托管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该托管单元下已质押入库的债券总量一致。
  4、每个托管单元下每种债券的登记数据,均须满足条件3。
  (三)无明细债券登记数据文件(WMXDJ.DBF)

NO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说明

1

JSZH

A

6

结算账户

2

TGDY

A

6

股份托管单元

3

ZQDM

A

6

无明细债券代码,交易所代码

4

ZQZH

A

10

深圳证券账户

5

CYSL

P

12,0

持有数量,单位:张,每张100元

6

ZYSL

P

12,0

已经质押入库的债卷数量,

单位:张,每张100元


  说明:
  1、以上六个字段为必填字段。
  2、“持有数量”(CYSL )单位为“张”。例如,某投资人持有1手企业债券,应在CYSL 字段中填入“10”张。一张的面值为100 元。
  3、证券账户字段填写实际持有人证券账户。若无法确认实际持有人证券账户,必须填写专用账户“0088888888”。该字段必须填写账户状态正常的合格账户。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单位应以结算账户为单位分别报送自营和经纪数据。每次申报中必须包含该结算账户下所有股份托管单元的证券账户持有明细。如没有质押入库的证券账户持有明细,则ZYSL填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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