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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合资合作造林加快推进绿化进程的意见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合资合作造林加快推进绿化进程的意见
(围政〔2012〕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县委第五次党代会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如期完成《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确定的林业建设目标,力促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看待造林绿化的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生态立县,推动产业富民,实施项目牵动,强化造管并重,林业生态建设步入了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轨道。“十一五”期间,全县累计完成林业建设任务64.46万亩,全县有林面积达到76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7%。林业生态体系日趋完备,森林旅游快速发展,以特色时差果品、山野资源开发、林产品加工为主的林业产业开发进程明显加快。林业在生态功能区建设,保障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造林绿化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县尚有130万亩宜林地,其中有60余万亩沙地和潜在沙地以及30余万亩干旱阳坡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城镇周边、村庄、河流两岸和通道绿化任务仍然繁重。在造林绿化机制不活,发展动力不足;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带动能力弱;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巨大潜力和优势还没有充分得到释放。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县第五次党代会精神,高度关注和重视林业,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林业建设,是全县面临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坚持不懈地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为依托,建立以国家投入为主导,企业和农户个人投入为主体,村集体和社会民间团体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加大财政对生态林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林业建设规模不减,力度不减。项目建设重点向西北部和东北部乡镇生态脆弱区和经济后进乡村倾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立足实际,制定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确保科学、有序整体推进。工程建设要尊重自然规律,统筹规划,规模实施,集中治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重点工程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切实加强对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的管理,强化工程监督检查,落实乡镇和工程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工程建设责任追究制,增强乡镇、村和工程建设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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