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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2]7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实施劳动合同法,巩固并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12〕2号)的要求,决定于2月下旬至5月中旬在全省开展第五轮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以建筑、制造、住宿餐饮、环卫、安保、出租车等行业为重点,督促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加快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
  二、行动措施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周或宣传月等方式,在农民工集中的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场所、建设工地、企业、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开展宣传活动。以12333咨询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为基本载体,多形式运用广播热线、电视专场、报刊专栏、网上对话和现场咨询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对小型微型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劳动合同法律意识和依法签约履约意识。加强对农民工维权的引导性培训,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部门协调力度。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主管部门,工会以及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和有关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共同对重点行业开展劳动用工排查,摸清用工底数并登记造册,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成员单位的作用,支持工会组织教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和履行条件。支持企业组织引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用工管理,与农民工平等协商劳动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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