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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


  (七)提高蔬菜产销组织化程度。大力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省农委、省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提高蔬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壮大,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农民从生产中分离出来,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壮大蔬菜营销贩运队伍。

  (八)搞好科技服务。整合各科研单位力量,联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科研攻关,为加快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力扶持科研单位、龙头企业开展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快培育适合北方冬季生产的耐寒耐弱光品种。加强蔬菜技术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农技推广人员,组建蔬菜技术专业服务队,提高蔬菜生产指导服务水平。强化科技培训,省、市(州)重点培训师资和技术骨干,县 (市、区)、乡 (镇)直接培训到农民。通过组织参观、实地办班、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农民特别是新菜农的培训工作,使种菜农户都能尽快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组织科技人员长期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九)强化质量监管。各级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深入抓好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加大蔬菜集中产区环境监测、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力度。大力推广无公害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推进质量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依法坚决取缔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和生物药剂,突出抓好药剂鉴别、施用量和施用方法等植保技术的指导服务,防止菜农因施用不当造成蔬菜药害及农残超标,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重点品种免费供种供药。要科学制定蔬菜种植环境污染物的限量标准,并严格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实行鲜活农产品经常性检测制度,并做到执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检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进入市场的蔬菜产品全部进行农药残留监测,超标产品严禁入市,并及时销毁,切实保护消费者健康。

  (十)建立风险应对机制。建设冬季蔬菜种苗灾害预防及供应中心,及时补充受灾地区所需种苗,确保冬季生产。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产地价格和从业菜农收入信息监控点,对蔬菜价格和菜农收入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跟踪行情变化,调控市场供求关系。各市 (州)、县 (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按照 “政府委托、企业运作”的原则,依托骨干企业,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和补助,建立冬春蔬菜供应长效机制。各中心城市要合理安排重要产品动态库存,平衡产品供求,防止价格大起大落,维护市场稳定,保障 “菜篮子”产品供给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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