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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


  (四)扶持市场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委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 “双百”市场工程。大力支持产地批发和集散批发市场建设,推进标准化蔬菜市场示范工程建设,升级改造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城市销区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规范交易秩序,优化交易环境,不断完善层次分明、功能齐备、流通顺畅的市场体系。各地要对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进行合理规划布局,保证批发市场和蔬菜市场建设用地。要对蔬菜农贸市场、平价菜店和社区直销店建设给予资金扶持,不断增加零售直销网点,各中心城市要在特定时段为流动菜摊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方便居民购买。要切实解决农贸市场摊位费过高问题,整治农贸市场和超市以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要减免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

  (五)改善营销流通条件。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支持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以国家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扶持,搞好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推动流通企业强强联合,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鼓励物流企业参与蔬菜产品运输、支持其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配套设备。各级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 “农超对接”工作,支持和引导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支持和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学校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和引导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蔬菜市场直销直供,鼓励设立有序的周末直销蔬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对菜农入市直销免收摊位费等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各地要积极支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有序便捷流通。省内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要加强与省内蔬菜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对接,加强与外省蔬菜产地的产销衔接,提前签订冬春蔬菜购销协议,确保蔬菜供应充足。

  (六)强化信息体系建设。支持省 “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蔬菜信息综合系统。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等部门要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地理信息、蔬菜精准种植、质量安全追溯、价格趋势分析预警、商品交易、网上交易支付保障信息子系统,对全省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实时监测,不断扩大监测品种和范围,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完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信息管理和信息采集系统,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各地要充分利用12316新农村热线、12582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现代传媒手段,为农民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技术咨询服务。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大市场信息、专业技术、优质名牌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促进蔬菜产业科学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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