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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蔬菜产业提升工程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的意见


  (七)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培植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化经营上档次、上水平。积极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科技服务、产品加工、市场开发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强化集约化育苗中心建设,到2015年,在棚膜蔬菜集中区有针对性地建设10个以上大型育苗中心,在规模较大的棚膜园区配套建设200个育苗点,保证种苗和蔬菜生产安全。积极推进蔬菜采后商品化处理和清洁化加工,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突出区域特色,做大 “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和绿色、有机蔬菜品牌,提高吉林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扶持服务力度

  (一)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各级科技、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用于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的种子工程投资,扶持建设蔬菜育苗中心,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安排资金扶持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推广应用。按照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标准,加快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对露地菜1000亩以上、棚膜设施200亩以上的标准化园区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用于水、电、路及物化技术补助;对品牌包装、净菜上市及建立生产档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一定补贴。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测土配方施肥。到2015年,实现全省菜田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

  (二)稳步提高菜田面积。要尽快组织开展 “菜田普查活动”,摸清全省菜田底数,科学指导产业发展。实行菜田最低保有量制度,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田,同时进一步加强对 “老菜田”的保护。严格执行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征地补偿机制,征占菜田补偿标准严格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用地单位缴纳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发展设施蔬菜,并将10%的资金用于土壤改良和培肥地力。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设施的支持力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支持菜田打井、电路改造、田间道路等基础建设。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不断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

  (三)切实增加蔬菜产业投入。“十二五”期间,省财政将逐步增加棚膜蔬菜建设资金投入,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与省级扶持资金配套使用,进一步保护和调动菜农生产积极性。为防止产业发展大幅波动,保障蔬菜产品供给,各级政府可根据财力状况对菜农给予直接补贴。各部门涉农政策资金要重点向 “菜篮子”工程建设倾斜,主要用于蔬菜、食用菌标准化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和质量安全监管。副食品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要重点向优势产区的蔬菜生产大户、龙头企业、蔬菜合作社倾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行、农发行和农村信用社,要主动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规模,支持棚膜蔬菜开发。省内各财产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蔬菜产业保险,合理确定保险费率,降低灾害损失,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从2012年开始,在全省逐步启动蔬菜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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