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电源、电网协调,深入挖掘供电能力。
一是积极协调南方电网公司,继续加强与西部省份的沟通,力争黔电、云电送粤不低于年度购售电合同计划;加强与国家电网公司等的联系,结合我省用电需求,增购三峡电力电量。二是主动跟进各项重大电源、电网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加快粤东电力外送通道改造工程建设,力争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竣工投产,使粤东地区250~300万千瓦的“窝电”电力顺利送出。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请示省政府增加燃气燃油加工费资金,增强9E机组顶峰发电能力。四是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核准我省未批先建燃煤燃气机组,尽快正常并网运行。五是深入调研,探索在有条件的重点园区建设分布式电源的可行性。
(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一是创新和完善电力分配调节经济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改进电力调节经济运行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实施办法》,积极探索将有限的电力资源向用电效率高的地区、行业、企业倾斜,优化基础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选择佛山、东莞两市作为创新电力分配调节经济运行机制的试点城市。二是科学制订各地用电增长控制指导方案,做好电力消费统计与能源消费统计相衔接工作。三是继续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用电指标分配方案,用电指标向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专项倾斜,并根据企业具体接单生产情况灵活安排错峰。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限制类企业用电。四是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城市建设相关工作,在全省进行经验推广。五是充分利用亚行优惠贷款,加大广东省亚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试点)项目实施力度。
(七)稳步推进广东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广东电网直供直管范围农电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积极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推进19个趸售镇农电机构的农村供电资产、人员和供电业务移交广东电网公司的相关工作;协调广东电网公司逐步实施对省内463个小水电和39个农(林、盐)场自供自管区域中条件成熟的农电机构接管工作。
(八)加强成品油运行调节,夯实供应保障基础。
一是将成品油生产结构、销售结构、市场需求结构三方面有机结合,全面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价格等运行与变化趋势,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产销衔接,保证成品油资源的高效运作。二是科学合理地调配资源,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油品供应。三是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探索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登记制度,加大对价格违法、掺杂使假、囤积居奇、无照经营、走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四是逐步完善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机制,细化预警方案,积极应对油品供应紧张局面。五是探索建立省际间的资源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省际间资源的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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