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电梯维保单位监督检查评价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切实规范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服务行为,提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2011年,本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市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评价。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度监督检查评价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共计258家,评价结果较好的单位35家,较差的单位3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本次现场监督检查评价按照《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实施监督检查评价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资源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规则要求,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电梯维修保养自检工作、维修保养工作的一机一档、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是否规范,维修保养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生电梯相关责任事故,《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安全技术规范是否严格执行。并组织技术人员结合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对本市75000余台在用电梯的维保质量安全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从检查评价结果看,大部分单位能够遵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及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资源条件基本能够持续满足许可规则的要求;维修保养的各类技术资料齐全;一机一档内容基本符合要求;单位负责人对电梯的维保质量、维保人员的安全较为重视,能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维修人员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应急处理故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体系运转不正常。部分单位体系运转的原始记录等见证材料不齐全;维修保养记录和自检记录不符合要求;部分计量器具没有按时进行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数量不能满足实际施工需要;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记录不齐全;个别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使用的法规、规范、标准未能及时依据法规更新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