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猪、牛、羊等家畜进行1次强化免疫。市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市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畜进行1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免疫的家畜可以不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和A型口蹄疫灭活疫苗。
羊、鹿:使用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
猪:使用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和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抑制试验(IHA)、单抗ELISA、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IHA试验:牛、羊免疫后21天抗体效价分别达到≥28判为免疫合格;猪免疫后28天抗体效价达到≥27判定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以家畜免疫后21天抗体效价≥26判定为免疫合格;单抗ELISA:以家畜免疫后21天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
VP1结构蛋白ELISA:抗体效价≥25判定为免疫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种公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生产母猪
15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肉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3、商品肉猪
仔猪断奶后初免,4个月后加强免疫1次。
新引进种猪和外购生猪及时补免。
三、紧急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