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2、免疫效果判定
家禽免疫灭活疫苗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免疫合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2
口蹄疫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鹿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只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所有家畜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新补栏家畜和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畜群及时补免。
1、猪
(1) 种公猪
一年免疫2次,每隔6个月免疫1次。
(2) 生产母猪
分娩前1个半月免疫,一年至少免疫2次。
(3) 商品肉猪
60-70日龄首免,85-95日龄二免,115-125日龄三免。首免、二免、三免之间不超过30天,饲养期超过8个月的,必要时加强免疫1次。
(4) 后备种猪
仔猪参照商品肉猪3次免疫后,每隔6个月免疫1次。
(5) 外购生猪
购进生猪7天内免疫,间隔3周加强免疫1次,以后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规模化养猪场、专业养殖户可参照以上免疫程序,也可根据本场实际调整免疫程序,但必须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同时,将调整后的免疫方案报所在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备案。
2、牛
(1) 成年牛(6月龄以上)
一年免疫3次(每年的2、6、10月各1次)。
(2) 犊牛
90日龄进行首免,110日龄进行二免,以后按成年牛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羊
(1) 成年羊
一年免疫2次(每年的3、9月各1次)。
(2) 羔羊
2-3月龄进行首免,30天后加强免疫1次,以后按成年羊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