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组织领导,着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抓好检查督查和落实,提高监管效能。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监管制度,结合节假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本地区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提前做好节假日期间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确保全市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
(三)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扎实搞好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切实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环境风险源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要认真做好应急监测、数据分析等基础工作,确保节假日监测处置系统正常运转。
(四)要严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要强化监测预警,保持信息畅通,对涉及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的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严格执行安全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要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节假日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及户外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节假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信息,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要密切关注舆情,强化正面宣传,妥善处理涉及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旅游安全的负面信息及恶意炒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氛围,增强公众节假日期间的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