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一是加大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场所和部位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酒类、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火锅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三是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执法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米面粮油等大宗食品的监管,坚决防止节假日市场出现企业为抢订单、赶进度而生产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是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节假日期间违法问题重新出现。六是加强对庙会灯会、农村集市等临时餐饮业态,以及年夜饭、团圆饭、婚宴、农村宴席等集中餐饮活动的规范与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七是加大对机场、火车站、水运码头、汽车客运站及周边区域排查力度,严密排查食品供应销售、餐饮单位,切实加强旅客集中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力度,充分利用我市“放心菜篮子”工程、放心粮油工程、放心早餐工程、放心肉体系工程、放心消费“双百”工程、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程等搭建的消费及监管平台,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提供保障,引导群众到信誉度较高的食品商家消费。
(三)以客运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有机统一为目标,制定2012年节假日旅游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旅游市场繁荣有序。一是重点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工作。由于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集中雨雪天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行为,严禁使用“黑车”,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旅游客运交通安全。二是强化对旅游消费环境、导游服务秩序的整治。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三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旅游企业法人和总经理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排查自身安全隐患,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四是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导游人员要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驾驶人员、游客的温馨提示,密切关注团队用餐、购物、游览时的安全工作。星级饭店要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好防火、防盗、防食品中毒工作。景区要做好游客高峰期间的疏导,加强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