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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培养造就一批优秀青年人才,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1-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二)推荐对象: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推荐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推荐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直管试点县(市)、扩权县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推荐具体从事教研、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专业人员。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555人才工程”--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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