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教育投入工作的意见
(石政办发〔20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围绕这个目标,国家核定我省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目标比例达到18%,省核定我市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目标任务为24.6%。为实现全市财政教育投入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财政教育投入工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做出的战略决策,是指导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对我国未来十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的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回应了人民的关切。财政投入是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规划纲要提出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向社会、向人民做出的一项郑重承诺,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充分肯定,也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好评和深切关注。因此,实现这一目标,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意义十分重大。全市各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此作为我市实现教育优先发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机遇,在壮大公共财政有效财力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教育经费需求,确保完成财政教育投入目标任务。
二、把握口径,统筹安排,切实增加教育投入
近年来,全市各级着力加大投入,财政教育支出保持了较高增速。但从当前情况看,我市完成财政教育投入目标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2012年各县(市)、区年初预算均没有按照省规定的计算口径安排教育支出,存在很大缺口,同时,一些县(市)、区财力薄弱,客观上增加了完成任务的难度。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