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2012〕3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现将我厅制定的《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今年的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2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一、建设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城市(含县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村镇规模以上工程依法实施安全监管。
(二)各省辖市和县(市)全部成立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控制较大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10%以上。
(四)全面开展安全河南创建活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河南创建纲要(2010— 2020年)》要求,完成年度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1.全省建设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把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充分认识安全发展既是科学发展的内涵,又是科学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要紧密联系实际,结合本地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及特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措施;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加强和改进;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意见》的各项政策和配套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