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
通过组织“三检查一讲评”活动加强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一是开展市政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活动;二是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质量检查活动;三是开展工程勘察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在“三检查”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讲评工作。
(二)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工作
1.进一步完善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跨省承揽业务市场监管办法》出台后我省配套政策措施的调研工作;二是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修订)及其实施意见的宣贯培训和换证工作;三是制定《河南省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行业监管管为。
2.推进个人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强化执业责任,落实责任追究;二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推行为契机,利用新增功能,加强对注册人员的管理;三是认真做好2012年9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过渡期结束后工程勘察市场的监管工作。
3.利用信息手段改善监管方式
一是以新出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为依据,健全和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实现与部里中央基础数据库的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加快企业、注册人员和工程项目三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二是严格企业资质、个人注册执业资格的审批,继续完善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审查专家管理;三是加大对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在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重复注册、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
4.加强全省城乡建设抗震减灾管理工作
一是召开全省抗震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
城乡建设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措施;二是继续加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严抓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三是成立河南省市政公用设施抗震审查专家委员会,保障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审查、论证制度的落实;四是推进抗震重点城市、地震高烈度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防灾规划的修编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