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加强全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招投标、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环节管理,积极推动落实工程监理取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遏制监理市场恶性竞争现象,支持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20.大力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大检查,严格检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严肃查处不履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转包挂靠、违法分包、阴阳合同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资质、资格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对发现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责任人,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重复注册、挂证、伪造证书、不到岗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五)推进行业科技创新,提升行业竞争能力
21.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和《2011— 2016年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发展纲要》宣贯工作。引导企业树立技术创新意识,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活动,建立企业技术标准,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争创国家和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施工工法。对建筑业企业技术进步发展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合理使用基金。引导支持装饰材料生产厂家研发新材料,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节能减排材料和绿色装饰材料的生产、使用。
22.加快行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网络平台,加强从业人员、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监管、企业信息数据库信息填报,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动态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省级、市级、建筑业企业等三级数据共享,提高服务管理效率和水平。分类指导建筑企业加强企业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企业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逐步向工程项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23.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行为,实现监管和服务相结合。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指导系统单位积极参与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对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建筑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高办事效率,纠正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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