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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行业协调发展

  4.合理调整产业结构。适应经济发展需求,以企业资质就位、动态考核等为契机,合理调整建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电力、公路、市政、水利水电、矿山、通信、铁路等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壮大专业承包企业,积极发展装修装饰、轨道交通、建筑智能化、节能、环保等潜力较大的专业企业;鼓励支持企业走设计施工、项目管理一体化道路,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引导和支持三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专业承包方向发展。加快发展中介机构,促进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5.发展优势专业和品牌企业。鼓励企业重组、兼并,扩大规模,提升企业品质。鼓励骨干企业深化改革,实施“集团化、多元化”经营战略,拓宽经营领域,拉长产业链。推进专业基地建设,继续引导具有建筑业传统优势地区向专业特色发展,形成专业化品牌,提升建筑企业竞争实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装饰装修企业投资创办产业基地,做大做强。

  6.扶持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大力培育建筑劳务企业,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建筑劳务企业。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落实用工责任,建立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制度,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的信息化管理试点,促进劳务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劳务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劳务基地作用,建立建筑劳务基地与企业合作平台。在巩固原有阵地的基础上,重点开发西南和东北建筑市场。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建筑产品质量

  7.严格目标责任落实。完善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与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动态管理和过程管控,加强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标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质量立省”战略工程质量提升工作考核体系,强化对省辖市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查处督办等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设置标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实行质量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8.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扩大监管覆盖面,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坚持巡查和督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关键环节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实施建筑节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项监督交底制度。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探索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途径和方式。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构建全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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