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全省城市供水行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豫建城〔2011〕7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1年,全省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快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供水监督管理,确保了全省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为表彰先进,促进全省城市供水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授予洛阳市公用事业局等7个、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7个建设主管部门和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31个供水企业为“城市供水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周爱华等76名同志为“城市供水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各市、县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各地在供水行业管理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做好供水行业各项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省城市供水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城市供水管理先进单位
(一)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7个)
洛阳市公用事业局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漯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信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濮阳市公用事业局
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济源市公用事业局
(二)县(市)建设主管部门(17个)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偃师市公用事业局
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辉县市建设局
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襄城县公用事业管理站
临颍县建设局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项城市城市管理局
民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供水企业(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