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动员本辖区家政培训专业机构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严格审核有关资质;
2、各申报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单位要按照规定条件提供相应资质和材料,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承办资格;
3、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4、市商务委申报时间截止为2012年3月20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8665815,58665855
电子邮箱:tj58665855@163.com
附:2012年度天津市家政培训机构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2012年度天津市家政培训机构申报表
培训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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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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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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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办学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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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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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电子信箱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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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
| | 教学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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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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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培训人数
| | 2012年计划培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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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商务
主管部门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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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商务、工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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