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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天津市粘胶纤维生产企业申请准入公告的通知


  (二)对于进入公告名单的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工业集团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有《管理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况的,及时上报市经信委。

  (三)对尚未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工业集团要督促企业尽快达到《准入条件》要求。

  联系人: 姜晓帆 电话:022-83608097

  传真: 022-83608097 邮箱:jxf2011jxw@163.com

  附件:

  1.《XX年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年粘胶纤维生产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集团/总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主要产品

上年度主要产品产量(万吨)

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

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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