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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韶关市城镇居民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的通知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韶关市城镇居民住宅小区信报箱群(间)建设工作的通知
(韶府办〔2011〕2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邮政信报箱群(间)(以下简称信报箱)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广东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办法》、《广东省邮政业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信报箱建设现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信报箱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报箱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城镇住宅信报箱是有效保障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基础设施,是衡量城镇文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城镇住宅信报箱建设,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市城镇新建住宅楼按户设置信报箱的覆盖率较低,给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城镇住宅小区信报箱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用邮,切实把这件暖民心、惠民生的实事办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我市信报箱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全市信报箱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信报箱设施整治,督促开发企业建设完善小区信报箱基础设施。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邮政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规划、住建部门:将信报箱建设纳入日常监管。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住宅楼房,必须配套设置住宅信报箱,与住宅楼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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