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的通知
(粤农〔2011〕4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2011-2013年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粤农〔2011〕185号)的规定,我厅研究确定白云空港农业综合示范园等38个农业园区为“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园区规范发展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应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为园区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鼓励和规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继续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拉动作用,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实现政府扶强扶大扶优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目标。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加强对园区生产环节的技术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园区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园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经营方式,完善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推广培训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检查督促,严格专项资金管理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继续加强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督查,指导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按批复的规划和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加强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扶持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市、县农业局要督促承担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1〕62号)规定和要求,依据已申报的建设内容,严格使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按规定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挥应有的绩效。
附件: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
1.白云空港农业综合示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