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制定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各街镇立足实际,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制定社区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与浦东新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形成衔接。
2、明确工作重点。在浦东新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框架下,选准工作突破口,明确世博社区建设的重点任务。
促进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完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推动服务站点向居民区、村延伸。继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街镇的责任主体作用,着力推进“全年无休”和有条件的项目“全区通办”,力争实现“一门服务”、“一口受理”、“一头管理”。探索建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做实社区服务热线,努力满足社区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继续探索社区民生项目公益创投与公益招投标机制,支持社区公益性的民间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形成政务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有机结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以村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促进社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的共商共治平台作用,健全社区协商参与机制,提高社区共治能力。理顺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等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居委会自治功能,切实发挥代表居民利益的作用,加强对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指导、监督。加强居(村)委会队伍建设,以提升居(村)委会实务和自治能力为重点,开展对居(村)委会成员的分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居(村)委会运用协商、沟通、合作的方法处理、协调社区事务的能力,引导居(村)委会成员认真落实为民负责机制。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对居(村)委会工作的经费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居委会成员津贴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
促进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本市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导则》,进一步落实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三会”制度,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切实为居(村)委会减负,逐步剥离不应由居(村)委会承担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畅通社区民意渠道,切实掌握辖区内“两个实有”(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基本情况,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引导居(村)委会用自治方法协调处理社区各类矛盾和事务,充分发挥居(村)委会在协调利益、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社区居(村)民利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积极推进居委会自治家园示范点建设,通过内涵深化、功能梳理及项目规划,形成富有特色的世博社区生活与居民自治示范点。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强化村委会的组织生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增强村民自治能力。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重点村、难点村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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