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城镇化水平。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促进城乡规划全覆盖,扎实开展扶贫开发,统筹优化城乡生产、居住、生态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市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1、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按照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实施分区域调控的配套政策,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力度,扩大森林面积,继续实施石漠化治理工程,全面启动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行动,大规模启动南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市林业局、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局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实施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提高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统筹环境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市环保局、城管局、经信局、发改局等,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继续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市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交通局、住建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建立韶关低碳交易市场。推进环境友好企业、生态经济园区和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努力把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成为循环型、低碳型示范园区。强化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
(七)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内外需加快发展。
1、有效扩大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大力激活民间投资。(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外经局、金融工作局等)
2、努力扩大消费。拉动农村消费,引导城市消费升级,改善消费环境。(市经信局、旅游局、农业局)
3、着力提升外经贸水平。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务实推进区域合作,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市外经局、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1、构建“大交通”现代综合运输格局。全面建设以“六高四铁两站两航”为骨架,以国省道和县乡道为经络的综合交通网,将韶关建成连接南北、贯通东西的国家级交通枢纽城市。(市交通局、发改局、国土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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