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重点产业做大做强,促进重点领域跨越发展,突破产业关键环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具有韶关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外经局、国资委等)
4、推进列入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外经局、国资委、国土局、农业局、统计局等)
5、建设生态型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扶持发展现代林业产业,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流通业,培植休闲观光农业,扩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农业局、林业局)
6、构筑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突出发展旅游经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稳步发展金融产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市发改局、经信局、旅游局、金融工作局、卫生局、民政局、住建局等)
(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韶关。
1、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市科技局、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加强引才引智工作,健全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人才服务和管理机制。(市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外事侨务局等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负责)
3、优化创新发展环境。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市科技局、发改局、经信局、工商局、文广新局、质监局、金融工作局等)
(五)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县域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富县强镇事权改革,鼓励和支持乳源县加快大部制改革,大力支持南雄市争当全国原苏区县科学发展排头兵,完善县域科学发展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市发改局、交通局、国土局、农业局、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继续实施“双转移”发展战略,突出“一园一主业”、“一园一特色”,实行项目向园区集聚、投入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加快特色产业转移园建设,积极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培育若干重要经济增长极,提高县域工业化水平。(市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莞韶产业转移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大力建设宜居村镇。(市农业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林业局、科技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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