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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成 员:毛卫兵(供电分公司) 苗保利(工商局)
  新绛县
  组 长:韩晓辉(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宏斌(环保局)   刘建鹏(安监局)
  市直单位(巡查组)
  组 长:李文杰(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 员:王望宽(安监局)   何志华(安监局)
  二、督查组工作职责
  (一)做好重点时段、节日期间的督查工作。在节日期间和一些重点时段,开展督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
  (二)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一些专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县级政府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要求,确保这些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完成市政府、市安委会临时交办的督查任务,督促安全生产领域内的一些重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突出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四)在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要在整改上下工夫,要突出重点,加大督查力度,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认真准备汇报材料,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各督查组组长要对督查工作和廉政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步推进,保证进度,保证质量,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督查组要做到督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在督查结束后,向市政府安委办汇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各督查组要结合所包县(市、区)的实际,确定督查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对政府的督查,参照安全大检查对政府和部门检查表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打分;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铁路运输、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企业的督查,参照安全大检查对企业检查表的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填写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企业限时整改。
  (三)认真负责,严格督查。督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督查内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可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严处,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处罚的处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认识不到位、组织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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