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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化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的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国发“23号”和“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继续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组   长:常建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贺红生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蒋同军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王晓东  市安监局副局长
  白根元  市公安局正处级调研员
  李印成  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乔泽明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文杰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李清水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队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县(市、区)长、副主任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化工综合科。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县(市、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办公室主任:王晓东(兼)
  副 主 任:陈大方  市安监局化工综合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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