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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会用语用字管理:满分100分,根据党政机关(15分)、学校(25分)、出版物(20分)、影视屏幕(20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0分)的不同要求,检查社会用字规范化的情况,主要是机关公文用字、学校教学用字、新闻出版使用规范字及名称牌、招牌、街(路)牌、标志牌、广告用字使用规范字情况。
  四、评估对象
  评估范围:运城市所在的城区部分,包括盐湖区。
  重点领域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一)党政机关
  必查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盐湖区政府办公室。随机检查一街道办事处。抽查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旅游局、地税局。
  (二)学校
  必查单位:市幼儿园、运城师范附属小学、康杰中学、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运城学院师范分院。
  (三)新闻媒体
  必查单位:运城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运城日报社、市政府网站、市广电新闻出版局。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电台的任一档以播音为主的15分钟节目,随机检查运城日报社当年任一期报纸、市政府网站的三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
  (四)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
  必查单位:运城机场、中国工商银行运城分行、运城市体育馆、金鑫大酒店,随机检查繁华商业街的店铺招牌和广告用字情况,街(路)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各3处。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 4月)
  盐湖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结合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建设,深入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认识,明确评估的目的、标准、方法,增强迎评意识,积极参与迎评活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迎评工作方案,做好迎评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5— 6月)
  盐湖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迎评工作职责,对照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逐条进行检查整改,特别是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各受评单位要依照《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重视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组卷,认真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写出自评报告,6月底前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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