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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盐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晋政办发[2005]17号)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时间安排》(晋教语函[2007]9号)文件要求,省语委将于下半年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认定。为切实做好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顺利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强人民群众“四个意识”(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群众普通话、汉字规范使用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深厚氛围。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我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使其在建设大通道、桥头堡和“四基地一中心”的社会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我市语言文字管理水平和市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2012年基本实现我市市区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三、任务要求
  分综合管理、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语用字管理三个方面。
  综合管理:满分80分,组织领导(16分)、工作机构(14分)、管理措施(25分)、法制建设(10分)、宣传工作(15分)。
  普及普通话:满分100分,根据党政机关(24分)、广播电视(20分)、学校(36分)、公共服务行业(20分)的不同要求,检查普及普通话的情况,包括培训测试,使用普通话、持证上岗等方面的要求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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