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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
(建筑〔2012〕141号)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不断提高施工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控能力,市建交委制订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使《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发挥项目部的管理效能,市建交委决定先行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实行项目部人员配置实名制管理,即项目部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制。
  2、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的各项规定,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标准》配置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本标准。
  3、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参加培训,以满足项目部配置及工程投标的需要。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可优先安排培训。
  4、市、区(县)招标监管部门要做好《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对参加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标的企业,要检查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和上岗证,对不按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无上岗证的取消投标资格。
  5、市、区(县)市场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施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置的检查力度,凡发现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或未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标准》配置管理人员的,应立即责成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6、各施工企业要统一组织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工作。从2012年3月1日起,各企业可到天津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报名参加培训。报名地址:东丽区空港物流二桥北侧华明镇;报名电话:022-84847123。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
  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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