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盲人按摩工作的通知
(津残联[2012]28号)
各区县残联:
按照中国残联和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2年度盲人按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盲人按摩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盲人职业培训和按摩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措施,认真完成盲人按摩培训和就业等工作任务。2012年盲人保健按摩师培训工作具体指标为滨海新区9名、市内六区每个区4名,其他每个区县3名,共计60名。
二、根据中国残联全国盲人按摩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工作安排,各区县残联要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我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报名、审核等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及时上报。
三、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残联发[2011]8号)和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厅[2011]122号)文件精神。各区县残联要积极协调同级卫生行政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联合成立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认定及证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审核认定及“资格证书”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在2012年4月15日前成立。尽快开展工作。
四、各区县残联主动协调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做好辖区内的盲人医疗按摩职称评审的材料审查、公示、申报工作。
五、盲人按摩是盲人就业的重要渠道,各区县残联一定要高度重视盲人按摩工作,加强对盲人按摩工作的领导,保持负责盲人按摩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并不断提高盲人按摩管理工作水平,及时上报盲人按摩工作的相关信息。
六、各区县残联要深入盲人按摩机构开展调研活动,了解辖区内盲人按摩机构数、盲人按摩人员从业数和业务开展情况,及时统计相关数据,不断总结经验,扶持、鼓励盲人按摩师自主创业,并利用社会资源为盲人按摩师提供就业岗位,保持盲人按摩师就业的良好势头,推进我市盲人按摩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