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提升制造业发展能级。积极支持郊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提升先进制造业,培育和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提升郊区产业发展水平。以各类产业基地、开发区为载体,推动工业向规划确定的工业区块集中,促进郊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分类推进规划工业区块外现状工业用地的调整和转型。优化完善郊区产业布局,提升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园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郊区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低附加值的劣势企业、劣势产品和落后工艺。推进郊区生产方式转变,鼓励推行节能低碳、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产业基地、工业区块与周边城镇融合协调发展,促进产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3.加快郊区服务业发展。拓展服务经济发展规模,增强郊区经济实力,提升郊区居民生活便利度。依托郊区制造业产业基地及产业区块,集聚发展为制造业紧密配套的各类专业型生产性服务业,如专业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等,加快建设高科技研发平台和以产品技术孵化为主的总部经济服务平台。围绕迪士尼、崇明生态岛等标志性旅游资源的开发,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快发展特色服务业。结合郊区城镇化建设和长三角联动发展要求,培育文化及创意、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以新城、小城镇、大型居住社区为重点,加快发展教育培训、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结合上海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在郊区服务业的占比。

  (六)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无缝对接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一体化,转变轻郊区、重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理念和管理方式,逐步改变城乡面貌和管理方式的二元结构状况。

  1.加大郊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城乡公共交通设施的对接,改善郊区新城与新城之间、大型居住社区与中心城区、新城内部的公共交通条件。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向郊区延伸,完善郊区新城到中心城区的轨道交通,形成快速便捷的城乡轨道交通网络。研究增加郊区路网密度,打通郊区断头路。全面完成规划保留村的路桥改造和建设,落实农村道路桥梁管养机制。提升郊区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公共交通“村村通”。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着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加快郊区环境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管理,加快郊区供水集约化建设和改造,关闭所有以内河及地下水为水源的郊区中小水厂,新建及改扩建一批中心水厂,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安全度和水质。加大郊区厂网建设力度,提高郊区污水纳管率,统筹郊区污水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按照“一主多点”布局原则,加快推进郊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运输,区(县)处置”的转运处置系统。加大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力度,加快界河辟通和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农村居民用电质量,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同服务”。完善郊区综合减灾和应急体系,建立多种灾难的应急监测系统,加大检测设备的建设力度,提高郊区减灾应急能力。

  3.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普及推广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注重管理实权的合理下放,进一步提高郊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效率。重点加强郊区建设保障机制和城市运营维护机制的建设,逐步提高郊区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促进城乡管理方式的合理衔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管理格局。

  4.推进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深入推进基础通信管线、通信机房、无线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的集约共建和资源共享。建设光纤宽带网络,推进农村地区光纤接入改造;优化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推进郊区城镇化地区及主干道路3兆比特/秒(Mbps)以上无线宽带接入。加快郊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改造、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推进郊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支持测土配方等农业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应用。鼓励农产品交易中的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五、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从组织、规划、资金、管理、人才等五大方面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坚实保障。

  (一)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机制

  打破条块分割、统筹整合资源,市、区(县)联手创建“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统筹城乡发展运作机制,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市相关部门及区县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上下联动、条块协作。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发展所涉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进行研究与决策;研究和制定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与行动方案;滚动推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城乡一体化发展指数,综合评价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对各区县各部门的考核办法,把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和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绩效考核的长效激励约束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先行试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在农民持续增收、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