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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宁波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宁波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甬政办发〔201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中心工作督查,确保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为“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对余姚市府办等37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余姚市府办、慈溪市府办、奉化市府办、宁海县府办、象山县府办、鄞州区府办、海曙区府办、江东区府办、江北区府办、镇海区府办、北仑区府办,市中级法院,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局、市贸易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国资委、市审管办,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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