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1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主动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和金融政策变化,推动“六个加快”战略的顺利实施,切实做好资金要素保障,大力推动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的广泛应用,进一步优化宁波企业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和企业做强做大,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加快”战略决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确立和强化社会融资总量的理念,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开拓多元化融资新渠道,不断提高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水平,积极吸引、利用市内外各类资金,为“六个加快”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基本目标。企业使用各类直接融资工具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融资结构更趋合理。争取“十二五”期间,直接融资额较“十一五”期间增长1倍以上,其中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各突破500亿元,直接融资总额突破1000亿元。
二、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的主要任务,努力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三)加快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宣传培训和引导对接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对直接融资的认知度和积极性,改变企业融资主要依赖间接融资的现状,加快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企业融资渠道不断多元化,融资结构更趋合理化。
(四)进一步扩大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要把企业上市工作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指标,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培训引导、完善服务指导、充实后备梯队。“十二五”期间争取每年有10家左右企业申报或发行上市,到“十二五”末全市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或超过100家。
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证券市场筹资功能,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扩大资产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优质企业率先转型升级。
支持拟上市企业引入持股期长、能够提供增值服务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改善股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加快上市步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对上市企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1〕135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