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南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工信科技〔2012〕1号)
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振宁公司,壮宁公司,各企业:
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步伐,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和《南宁市技术创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2年度南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扶持铝加工业、机械与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主导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制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先进技术引进。
(二)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开展技术中心升级建设(市级升级为自治区级、自治区级升级为国家级),测试、实验平台建设。重点支持优秀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三)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研究新产品产业化的生产工艺技术,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创建和培育品牌,通过加大技改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尽快实现工业新产品的产业化生产,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对企业重大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升级和新产品产业化给予重点支持。
本项目新产品必须是通过认定的南宁市工业新产品或通过各级政府部门鉴定的新产品。
(四)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已设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按行业系数调整后不低于2%;专职研究与试验开发人员不少于5人的生产经营规范、盈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各类项目申报的要求详见《2012年南宁市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各县、城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要重点围绕规模以上企业积极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对本辖区申报的项目填写《南宁市2012年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表》进行汇总。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