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开展文化、法律宣传活动50期次,咨询服务3万人次,发放图书和资料2.5万份,科普板报25板,建立农家书屋170个。(责任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
(十)组织开展环保低碳科技活动10期次,技术培训8期,培训人员12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万份,制作科普板报5板。(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十一)组织开展妇女发展与维权、妇女儿童法律知识、妇女实用技术、妇女技能创业、科普活动50期次,咨询服务3万人,发放图书3.2万份,制作科普板报25板。(责任单位:市妇女联合会)
(十二)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及农民工技能培训55期次,职工维权法律咨询1.5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5万份。(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十三)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65期次,技术咨询1.5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5万份,制作科普板报30板。(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市农业局)
(十四)组织开展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等方面知识咨询及宣传活动20期次,技术培训20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万份。(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十五)组织开展志愿者科普服务活动30期,服务人数5000人次;开展12355“陪伴?成长”家庭教育系列讲坛等活动30场次,流动少年宫、四点半课堂等活动25期,为3万多名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等多项综合性的服务。开展6场“阳光少年成长快乐”南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爱科学实践活动、3次南宁市青少年车模竞赛、3次BY7QB南宁市青少年业余无线电电台交流展示活动、4期南宁市青少年科普夏令营、2期南宁市科技辅导员培训班、10场深入乡村、学校、城区街道开展的“流动少年宫”--航模展示、表演及现场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共青团市委、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十六)组织开展科普实践活动300期次,参加人数5万人次,其中科技节10期次,航模比赛15期次,机器人大赛15期次,科普板报 150板,科普演示100场次,科普文章1000篇及其它科普作品2000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七)组织开展科普进机关活动。全年开展科普进机关活动50场次,开展科普讲座50场次,参加人员1万人次以上。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办一期。(责任单位: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八)组织开展科普创新创作年活动。开展科普创新创作大赛;开展第三届南宁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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