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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第1批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的通知


  主管负责人:             填表人:      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机组)认定申报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成立时间

企业类型

隶属关系

职工人数

企业总资产

法人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

年综合利用产值

利润总额

上一年度减免

税种及金额

电厂(机组)审批部门及批文号

总装机容量

    (台×千瓦)

年发电量

(千瓦时)

年供热量

(百万千焦)

认定机组的装机

容量(台×千瓦)

汽轮机型号及

设计供气能力

锅炉型号及容量

年发电量

(千瓦时)

机组投产

时间

首次认定时间

 

 

所用燃料

品 种

低位

发热量kj/kg

年利用量

(万吨、立方米)

燃料来源(产地)

及运距

入炉燃料混合比例

(重量比)

入炉燃料

发热量kj/kg

灰份

%

含硫量

 

 

 

热电比

热化系数

总热效率

并网情况

电价核定

厂自用电率

发电标准煤耗

脱硫及除尘

情况

采取何种脱硫装置

脱硫率

采取何种除尘方式

除尘率

灰渣排放量

万吨/年

灰渣综合利用量及主要途径

综合利用率

企业申报说明:

                          

法人代表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注:企业申报说明中需说明是否为首次认定还是证书到期办理复审

地市级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初审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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