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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2012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十)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部署和“七统一”要求,在县城和农村建设可回收垃圾等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规划建设县城再生资源市场,集约发展再生资源物流服务市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供销社)

  (十一)加强民族贸易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藏区、彝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按照藏区、彝区跨越式发展年度计划大力推进日用消费品、民族特需商品、农牧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购销网点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县建设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优势农畜产品流通设施。探索建设农牧区生产要素市场和商务信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商务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省民委、农业厅、省工商局、省畜牧食品局、省供销社、省邮政公司)

  (十二)加强农村市场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设。以农村基层商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向农民提供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为目标,依托新农村商网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大力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持续快速推进“宽带信息百镇千村工程”和“3G应用辅导千站万员工程”,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快推进服务新网络工程,充分利用四川商情网、新农村商网、信息田园、金农工程应用系统、农业门户网站等成熟平台打造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链接的四川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示范平台,有效促进产销对接。积极推进农家店信息化建设,支持基础电信营运企业参与,帮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建立信息中心和电子结算中心,提高农家店联网销售的比率。完善农村市场监测和分析机制,加强农村百县监测系统建设,运用3G、GPS定位等新技术提高预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农业厅、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畜牧食品局、省供销社、省通信管理局及有关基础电信营运企业、省邮政公司会同省委组织部)

  (十三)完善农村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县级商品质量监督机制,健全检验检测机构,完善设施设备,扩大检验检测范围,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引导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质量检测。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商务厅、农业厅、省粮食局、省畜牧食品局)

  (十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组织把金融服务延伸到乡村。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拓宽农村流通业融资渠道。鼓励农村信用社向流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满足农村流通业的融资需求。引导担保公司发展面向农村流通企业的信贷担保。鼓励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拓展农村市场,提供涉农保险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商务厅、中国移动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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